勞動部函修正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」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活動宣導

:::

勞動部函修正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」

說明: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2號書函辦理,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瀏覽數:

登入
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