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教育部有關「教師請假規則」業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修正發布,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
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44203364D號函辦理。
本規則除第8條及第9條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施行外,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。
(新北市政府114.10.16新北教人字第1142050754號函)
本規則除第8條及第9條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施行外,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。
(新北市政府114.10.16新北教人字第1142050754號函)
瀏覽數: